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高端学术论坛第1期——面向高水平市场经济的中国税制改革

发文时间:2020-12-07

2020724日,由云南大学政府非税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高端学术论坛第一期在线上举办。本次论坛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研究员进行了题为“面向高水平市场经济的中国税制改革”的交流报告,yh86银河国际(中国)官方网站党委书记梁双陆研究员担任主持,云南大学yh86银河国际(中国)官方网站众师生与云南省各地财政厅人员共享“云端”资源,与杨志勇研究员交流讨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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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研究员简述了2017-2018年的宏观税负基本情况,表明当下宏观税负比例并不高,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使得宏观税负的比例呈下降态势。杨志勇研究员就税收法定问题指出,现已完成立法程序有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等9个税种;消费税、增值税、关税、印花税、契税等部分税收的立法程序已经征求了意见;烟叶税等少部分的税收立法程序仍存在争议。当前,已完成立法的税种大约占所有税种的百分之五十,2020年要基本实现税收法定的目标,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杨志勇研究员认为中国税制复杂主要体现税收法定程序复杂,行政法规众多与税收立法相互交织,通知规定更新变化速度快,特殊事件的处理函难以得到有效运用,以及条例变法与税收法定的界定等方面。杨志勇研究员通过分析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四个税种的立法改革,进一步对税制改革做出了阐释,并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指出,增值税应简便税率,税率就低不就高;消费税下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消费升级;个人所得税改革面临现金交易的收入监管问题以及在职消费问题:房地产税立法应稳妥推进,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杨志勇研究员指出,在深化税制改革中,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于直接税收入,税制改革可以替代国家治理改革,存在一劳而永逸的理想税制改革方案的观点是错误的;迈向急于求成、徒有其表的所谓现代税制,对税收作用过高估计,将发达经济体的税制当成改革目标的行为是不对的。基于此,杨志勇研究员认为,深化税制改革要面向高水平的市场经济,高水平市场经济需要树立起税制改革的现代理念,并提出减税降费背景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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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研究员从税收立法问题出发,分析税制改革的情况,探究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为深化税制改革提供宝贵的建议。

报告结束后,杨志勇研究员与参会人员就非税研究立法以及税收比例调整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撰稿人:李梦琼、杨丽娜

审稿人:刘凤